2024年龙湖区第三届中小学生(幼儿)围棋锦标赛 补充规定
2024年龙湖区第三届中小学生(幼儿)围棋锦标赛
补充规定
一、比赛时间:
12月14日下午、15日下午。
二、比赛轮次:
(一)幼儿男甲共进行6轮比赛;
(二)幼儿女甲、幼儿乙组、小学各组、中学男子组进行5轮比赛;
(三)中学女子组进行4轮比赛。
三、竞赛时间表详见如下:
竞赛时间表 | ||||
日期 | 时间 | 组别 | 轮次 | |
12月14日 | 下午 | 2:00-4:50 | 小学组、中学男子组 | 1-3轮 |
2:00-3:50 | 幼儿女甲、幼儿乙组 | |||
2:00-3:50 | 幼儿男甲 | 1-4轮 | ||
2:00-3:50 | 中学女子组 | 1-2轮 | ||
12月15日 | 下午 | 2:00-3:50 | 小学组、中学男子组 | 4-5轮 |
2:00-3:50 | 中学女子组 | 3-4轮 | ||
3:00-3:50 | 幼儿女甲、幼儿乙组 | 4-5轮 | ||
幼儿男甲 | 5-6轮 | |||
5:00-5:30 | 颁奖会 | |||
四、比赛用时:
(一)小学组、中学组每轮总用时50分钟;
(二)幼儿组每轮总用时20分钟。
(三)裁判根据比赛进程需要,可以在一开始或比赛中途置放计时钟,超时一方判负。
五、弃权时间:
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(含)算弃权负。连续二轮弃赛、累计三轮弃赛,停止继续比赛资格,但保留之前已有成绩。
六、奖励方法:
(一)中学组录取团体前三名,各组个人录取前八名。
(二)幼儿团体、小学团体各录取前八名,各组个人录取前八名。
(三)其他照竞赛规程不变。
(四)根据领队组队以及赛事协作工作等表现,增加评选优秀领队奖8名。
七、注意事项:
(一)赛场有提供干净卫生的饮用水,请参赛选手无须自带水壶,出于安全隐患考虑,自带水壶将被限制进入赛场。
(二)选手如比赛发生争议,由提出投诉的选手及时停钟(如有放钟)报告裁判,不得自行争执。由裁判报告裁判长进行纠纷处理,裁判长对比赛结果具有最终裁决权。
(三)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,不得悔棋,不得围观他人对局,不得旁观提醒、支招和任何可能影响对局者的言行。否则将受到相关处罚,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、警告罚子、取消当轮比赛成绩或更高处罚。
(四)禁止任何干扰比赛正常秩序的行为;不得破坏公物和学校、教室环境;严禁扔掷、喧哗、追逐、打闹、攀爬行为;严禁越过赛场设立的警戒线标志,违反者将视情节面临批评教育、比赛警告、取消当轮成绩、取消全部成绩和停止比赛资格等处罚。
(五)比赛结束时双方运动员不得自行数子,须举手示意裁判员来判决,裁判员判决后登记成绩(负方须签名确认)后才能离开赛场。
(六)幼儿组一律采用13路棋盘,终局数棋黑89子赢,白81子赢。
八、领队、教练和家长注意事项
(一)学校一楼多功能厅为领队、教练提供比赛期间的休息使用。领队、教练不得进入赛场,不得擅自进入编排室或裁判室,也不要在赛场门口或窗外徘徊或逗留。如违反规定导致干扰比赛秩序和赛事工作,组委会将视情节保留对参赛单位比赛成绩的处罚权利。
(二)比赛期间家长送孩子时不得进入学校,接孩子时可以在校内指定的接送区域内等待。家长不得擅自进入赛场,否则将视情节对相应的选手进行处罚。
(三)如选手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经组委会同意,可由相关领队代表选手跟裁判长进行沟通。家长无权代表选手跟组委会或裁判长沟通。
(四)领队或领队代表(教练)须全程到位,赛前、赛后有责任协助组委会管理本校园选手的纪律秩序和安全秩序,比赛期间如本队选手有非正常情况发生,也应及时协助应对。
(五)赛后举行颁奖会和闭幕式,团体获奖单位的领队(或领队代表)和获奖个人选手必须全体出席,团体奖由领队或领队代表上台领奖(不得让选手替代),个人奖由选手上台领奖。
九、领队会
定于12月11日(周三)下午3点在龙泰小学二楼会议室举行领队会,务请各校园领队或教练(至少一人)全体参加,同时领取运动员卡、领队教练卡和秩序册。
十、比赛信息和成绩查询:
参赛单位和选手家长可登陆汕头围棋协会官方网站http:www.stweiqi.com进行查询,根据需要,组委会保留继续出台补充通知的权利,请参赛单位领队、教练和选手家长关注汕头围棋协会网站比赛信息,以免错过重要通知。
十一、成绩公示期:
为比赛结束后一周内。
十二、本规定与《竞赛规程》一并执行,如有冲突之处,以本规定为准。
十三、主办单位对本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