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“泰恩康杯”汕头市第二十一届中小学生围棋锦标赛
补充规定
一、比赛轮次:
小学男子组进行八轮比赛,中学组和小学女子组进行七轮比赛。
二、竞赛时间:
三、比赛用时:
1、每局双方共用一小时。2、裁判有权给任何台次放置计时钟,并根据需要一开始放钟或中途放钟。
四、奖励名次:
1、个人奖励:
1)中小学各组前八名奖励奖牌、奖状,并被评为“一等奖”;
2)小学各组第9至16名被评为“二等奖”,17至36名被评为“三等奖”,男子小学组37至48名被评为“优胜奖”;
3)中学组9至12名评为“二等奖”,13至16名评为“三等奖”,初中男子组17至24名评为“优胜奖”。
2、团体奖励:
1)高中、初中总团体奖励前六名,1-3名奖励奖杯及奖状,第4至6名奖励奖状。
2)小学总团体奖励前二十四名,1-8名奖励奖杯及奖状,并评为“一等奖”,9-16名评为“二等奖”,17至24名评为“三等奖”,小学各年级小团体前8名奖励奖状。
五、个人成绩计算方法:
①局分总和;②对手分(对手分以减去一轮最低分计算);③累进分;④相互胜负⑤警告(次数多者名次居后)。如以上相同时,由裁判长决定加赛快棋或抽签。(按以上顺序评定名次高低)
六、奖状领取:成绩公示期自比赛结束时至2018年11月24日止;如无异议,获奖团体和选手可于2018年12月21日起到汕头市围棋协会梅园总部办理领取奖状。
七、段级位评定:
另见“粤东围棋赛事管理系统”。
八、成绩查询:
学校、参赛选手和家长可登陆“粤东围棋赛事管理系统”微信公众号或“汕头围棋协会”公众号查看比赛信息。粤东赛事管理系统和汕头围棋协会二维码如下:
九、参赛选手注意事项:
1、按赛程表所定的时间来参加比赛,迟到10分钟以上按弃权判负,连续二轮弃权、累计三轮弃权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。
2、比赛结束负方需在胜方的记分卡上签名确认比赛结果,如不签名离开,下轮比赛将被警告一次,胜方不必签名。
3、应遵守赛场纪律,服从裁判的安排。比赛结束时双方如未经裁判登记成绩而擅自离开,裁判长可判双方均负、一方胜负或重赛(视情况而定)。严禁围观他人对局、提醒甚至支招和其他影响比赛行为,休息时间不允许打闹、喧哗、打架、追逐、攀爬、投掷和甩溜溜球等危险行为,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、取消当场比赛成绩、停止继续比赛资格、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等相应的处罚。
4、运动员如比赛发生争议须及时报告裁判,不得在比赛时自行争吵。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判决。如有异议,可提出向裁判长申诉并服从裁判长判决。对判罚结果仍有异议,须由领队或教练代表向裁判长提出。如仍不满意,可进一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提书面投诉并预交500元保证金,如胜诉则退回保证金。
5、特别注意:为确保比赛安全,一律严禁参赛选手携带硬壳饮料(包括钢壳水壶、陶瓷水壶或其他硬壳材料的水壶)进入赛区,只允许携带软壳饮料进入赛区。严禁选手携带溜溜球等玩具进入赛场。
6、比赛期间家长不得擅自进入赛区干扰比赛秩序,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参赛孩子给予警告、取消当场比赛成绩、取消全部比赛资格等相应处罚。
十、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归汕头市围棋协会,根据需要保留继续增补相关规定。
汕头市围棋协会
2018年11月9日
STANTOU
WEIQI
ASSOCIATION